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42.有些人拥有某种类似婚姻之爱的东西;而事实上,如果这些人不爱良善和真理,这种东西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之爱;它是一种看似婚姻之爱的爱,却是为了爱世界或爱自己,也就是说,为了他们可以在家里被人伺候,或保持稳定,生活安逸,在生病和年老时得到照顾,或为了照顾他们所爱的孩子。对有些人来说,婚姻之爱的这种表象被强加给他们,是出于对他们的配偶、名声,或恶果的惧怕;对有些人来说,是出于淫乱的爱,或说是不洁的情欲制造了这种表象。它在初期模仿婚姻之爱,因为那时,他们表现出某种类似纯真的东西,像小孩子那样一起玩耍,并感受到类似一点天堂喜乐的喜乐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他们不像享有婚姻之爱的配偶那样联结得越来越紧密,而是逐渐疏远。婚姻之爱在配偶双方身上也是不同的,可能多少存在于这个配偶身上,在另一个配偶身上则很少,或没有。由于这种不同,这爱对一方来说可能是天堂,而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地狱。在这方面,情感和接受是决定性因素,或说一个人对它的情感和接受它的方式决定了它是什么。
9783.“使灯常常点着”表来自那里的信,以及通过信来自主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。这从“灯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灯”是指信,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(参看9548节)。“灯”表示信的原因是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。这光当被那里的天使,或世人接受时,就像一盏灯;因为它光照心智的各个部分,赋予聪明和智慧。被如此接受的光就是信。不过,要记住:信不是一盏灯,也就是说,不会光照心智,除非它来自仁,因而除非它是仁。信和仁的情况,与真理和良善的一样。正如真理是良善的外在形式,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成中以至于在光中显现的良善,信也是仁的外在形式,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式中的仁。此外,真理属于信,良善属于仁。因为真理当被相信时,就变成信;良善当被热爱时,就变成仁。被爱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邻舍,对邻舍的爱就是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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